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10-26 16:51

《关于新时代构建容错纠错宽松环境激发民营科技企业原始创新的提案》的答复: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将2026年明确为“企业服务年”,组织召开马年“新春第一会”,是近年来我省第一次以促进发展民营经济为主题的“新春第一会”。聚焦构建容错纠错宽松环境,激发民营科技企业原始创新,我们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完善“容”的政策框架方面。一是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部科技金融专项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明确“合理设定科技创新类基金亏损容忍度,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对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科技创新类基金,可以适当提高容亏率的设定比例”“对科技创新类基金以及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类创业投资产生损失的,在尽职调查到位、决策程序合规、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容错规定处理”等有关内容,为促进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清理,制定“三个一批”涉企政策清单,分别清理废止、落地见效、新增出台90件、19件、28件。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要求,会同省工信厅等惠企政策制定部门清理优化存量政策、严格审核新增政策。三是创建国资投资免责机制。起草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拟通过设置差异化容亏率,对早期、天使投资类基金给予更高宽容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制定印发《省属监管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监管企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截至目前,指导监管企业湖南兴湘集团、湖南高新创投集团完成20余个投资项目立项,6个项目完成决策,投资了师元光电、长芯微、连芯御光,乐准智芯等多个早期项目。四是建立省内创新产品替代机制,推动实施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运用首购订购,推动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定条件成熟项目,运用首购、订购支持应用科技创新,目前,湖南师范大学“物电院超高真空电子束蒸发镀膜系统创新采购项目”已发布邀请公告。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我省“整、建、促”实施方案工作台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省级财政部门无制定扶持省内创新产品政策和创新产品采购目录的权限。

构建“全链条、风险共担”的金融财税支持体系方面。一是搭建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简称“湘信贷”平台,定位为全省企业融资服务的“总枢纽”和“总窗口”。目前,平台入驻企业148.8万家,入驻金融机构(含分支)5912家,累计授信超6000亿元。平台基于纳税等关键涉企信用信息,深度挖掘企业经营特征,生成“优质企业”名单,现累计向金融机构推送优质白名单企业1.3万余家。二是通过“1+5+N”金芙蓉基金架构,初步构建了覆盖企业“从孵化到成熟”全成长周期的基金矩阵,其中科创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现已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各为5亿元。截至当前,大学生创业基金已决策投资项目359个,投资金额1.84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已决策投资8个项目,投资额0.95亿元。为进一步优化基金布局,今年经报省政府同意,计划重点设立首期规模30亿元的未来产业基金,并丰富大学生创业基金矩阵,拟联合株洲、湘潭、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共同设立总规模4亿元的大学生创业基金。三是出台《湖南省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对原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政策进行了迭代升级。新政策除保留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外,引入“信用担保贷款”,对为高企、科小和其他科技型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合作担保机构,形成了国家、省、市、直保机构四方同向发力、共担风险的风险补偿机制。我省2025年全年累计为9044家科技型企业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278.95亿元,同比增长32.52%。四是支持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集团)于2024年成立湖南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担保),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未来收益权质押为核心的融资模式,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企业信贷评价体系,推动担保服务从传统的抵押依赖向创新要素驱动转变。目前,科技担保推出的“数科担”“科易担”“民投科创担”系列担保产品,均依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规模核定担保额度上限,通过“以研定额”模式累计为31家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担保贷款64笔,总金额超3.93亿元,有效引导金融资源向具备核心技术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倾斜。五是印发《湖南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湘财绩〔2025〕1号),根据产业类、科创类等基金不同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其中对科技创新类基金,重点考核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投入增长、科技人才引进等政策效益指标。六是支持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湖南股交所设立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专板,构建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体系,累计为科技创新专板企业实现股权融资近40亿元。赋能培育早期科创企业,2025年以来推动194家企业挂牌大学生创新创业专板,64家企业挂牌科技成果转化专板,其中129家大学生创新创业专板企业已获大学生基金等各类投资6400万元,意向投资7200万元。加速企业上市孵化,累计支持30家科创型挂牌及托管企业转板新三板或登陆沪深交易所,40余家科创型企业启动上市程序,服务327家挂牌企业入选2025年省级上市后备库。七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制定权限集中在中央,若无中央授权,地方不得越权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层面非常重视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对象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到除限制行业外的所有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再到100%,对于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按照120%的比例加计扣除。

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一是通过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创新平台、创新生态体系建设,推进实验室、中试基地、孵化器布局蓄势、加力提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重大科创平台如“1+N”国家实验室体系、“4+4科创平台”,2025年支持了20个中试基地4000万元。二是修订《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制定《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助实施细则》,支持 42 家企业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降低原始创新固定资产投入门槛。

构建创新人才“安全网”方面。一是制定《湖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完善信用修复指引,与市场监管局高效协同推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信用中国(湖南)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实时共享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结果,确保修复数据共享、修复结果互认,解决市场主体一次处罚多次修复困扰。完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机制,推行“两书同达”工作制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修复条件、申请渠道和办理流程,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截至目前,累计修复失信信息7.7万条。二是加强考核激励。将国有企业产业基金投资运营情况纳入了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在开展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时,对资本投运板块的相关企业下达了基金投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方向的考核目标。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研究吸纳您所提宝贵建议,结合“企业服务年”行动,会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金融财税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撑、创新人才保障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金融财税支持体系。力争年内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办、零次跑动”,助力企业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推动《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落实落地,抓紧制定《湖南省政府投资基金(创投类)尽职免责暂行办法》。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工作,深化拓展其在信贷、投资、保险、担保等领域的应用场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财信金控等,推动构建“金芙蓉”科创引导基金子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助力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切实做好知识价值贷款风险补偿新政推广,引导贷款迅速扩面放量。

二是指导省属监管企业结合自身产业领域,优化相关基金投向,进一步强化科创属性,积极对接民营科技企业各类潜在标的项目进展和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推动合作。指导湖南兴湘集团积极配合完成省大学生接力基金设立,开展项目投资,整合省属企业应用场景、业务订单等资源,为民营科技企业早期项目等各类风投项目发展提供助力。综合考虑对省内产业发展的贡献度、投资回报、管理水平等,开展基金分类评估评价,推动企业基金加大对符合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主攻方向、全省重点产业链上的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助实施细则》落实落地,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坚持顶层设计,突出产业牵引,凝练和主动布局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会同工信部门出台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全省中试服务能力清单,促进更多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53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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