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中华出席《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1-05-28 15:55

5月28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湘西地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杜中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文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

昨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这对保护和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我们邀请到5位嘉宾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他们将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在提问之前,我先作一个介绍,他们是: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茂椿先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东楼先生,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湘西地区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杜中华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先生,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钟再群先生。

本场发布会由湖南红网、湖南人大网联合进行网络视频直播。

记者提问前请通报自己媒体的名称。下面请提问。

湖南卫视: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有何意义?


姚茂椿:首先,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作出重要指示,继续做好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要守护好一湖清水。

其次,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1日施行的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也是一部全面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支撑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特别法。对标《长江保护法》,我省抓紧出台了《洞庭湖保护条例》,有利于形成系统完备、规范严密、衔接有序、协调统一的长江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

再次,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是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全会决议的重要措施。湖南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决议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快制订出台洞庭湖保护条例”。

最后,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是解决洞庭湖保护工作中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在洞庭湖环境保护过来现实工作中,一直存在着很多现实问题,如保护范围不确定,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执法政出多门、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范缺乏等等问题,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能有效解决洞庭湖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推动洞庭湖区高质量发展。

湖南经视:洞庭湖作为长江重要湖泊,如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条例有哪些特点与亮点?


曾东楼:洞庭湖作为长江之肾,对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制定洞庭湖保护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也是有效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条例依据长江保护法,根据湖区实际,在加强洞庭湖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加强保障与监督以及绿色发展等方面,予以针对性地完善、细化和衔接。

具体体现在:1.为解决“九龙治湖”问题,加强了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

2.为充分发挥洞庭湖的防洪安全功能,加强了蓄滞洪区的管理:一是防洪蓄洪工程建设,应确保堤防达标。二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权限,划定除国家蓄滞洪区之外的蓄滞洪区,并由省政府制定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

3.为解决洞庭湖磷氮超标的突出问题,加强了磷氮排放的管控措施,着重从磷氮氨总量削减和控制、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发力。

4.为解决洞庭湖面积和水量减少、水质变差、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突出问题,规定了断面水质考核、湖区芦苇、欧美黑杨种植管控等特别措施。

5.在保护的同时,为实现湖区更好地发展,根据湖区的区位优势,确定了绿色发展的相关内容。加强了洞庭湖保护工作的保障与监督,如洞庭湖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人大监督等规定。

人民网:洞庭湖作为长江流域重要湖泊,采取哪些措施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全面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建设?

杜中华:谢谢的提问,这个问题问的很专业。正如你所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是长江经济带特色鲜明的组成部分,是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板块,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最直接、最实际、最重大的历史机遇,也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不可推卸的责任担当。为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全面融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建设,近期我们主要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抢抓政策机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据我们对接了解,国家发改委即将制定出台《加强长江经济带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建立“1+N”的湖泊治理政策体系。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抓紧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统筹研究解决好洞庭湖当前面临的防汛抗旱、水源保障、水质改善、生态修复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水系连通、江湖联动、综合治理,通过修闸调水、引江济湖、河道疏浚、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为洞庭湖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大美洞庭”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加强统筹协调,突出“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动治理。实行江湖协同、河湖共治,统筹推进洞庭湖岸线治污治岸治渔,推动落实《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及我省实施方案,加快实施一批前期工作扎实、生态效益突出的重点治理项目。尽快编制出台《洞庭湖总磷削减和控制方案》,全面启动洞庭湖降磷行动计划。三是积极编制规划,努力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迈向更高层次。积极跟进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和专项规划编制过程,借鉴长三角、成渝、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发展的经验,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为全国重要增长极。同时,立足江湖关系新变化和江湖协同治理新要求,与湖北省共同携手抓紧研究编制《新时代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争取国家批复,不断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向更高层次发展。

谢谢。

湖南人大网:条例对促进洞庭湖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能起到哪些积极作用?

潘碧灵:洞庭湖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湖泊,被称为“长江之肾”,对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高度重视洞庭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6-2017年,部署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2018-2020年,全面推动实施十大重点领域和九大片区综合治理,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最美长江岸线建设,洞庭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较大成效:累计清退欧美黑杨38.64万亩,修复清理迹地及洲滩、岸线36.87万亩,拆除矮围网围472处,湖区3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作,263个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8个县(市、区)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洞庭湖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总磷平均浓度持续下降,2020年为0.060毫克/升,比2015年下降46.4%;湿地面积达到935.5万亩,保护率达76%以上;越冬水鸟超过28.8万只,同比增加16.6%。

尽管如此,洞庭湖水生态环境治理离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和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总磷和氨氮控制、化肥和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船舶污染防治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需要通过完善法制、严格管理,实现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的出台将为保护和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条例第三章专门对洞庭湖区的污染防治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尤其是针对洞庭湖总磷控制从多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设立磷氮总量控制条款,要求按程序拟定洞庭湖总磷、氨氮等重点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方案,并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同时明确湖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指总磷酸盐含量(以五氧化二磷计)超过国家标准的洗涤用品)。

二是在工业污染防治条款中明确提出严格控制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明确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制定鼓励支持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增效使用的配套政策,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是水产养殖方面明确提出在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区推广建设尾水生态化治理工程,推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五是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明确重点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六是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明确应当统筹安排城乡排水与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建设、改造和运行,确保生产生活污水全面收集,达标排放。

七是船舶污染防治方面明确要求在洞庭湖水域航行的船舶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防污染证书、文书,达不到管理要求的船舶不得放行。

这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均将对提升洞庭湖水质、改善洞庭湖水生态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一定带头贯彻落实《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各项要求,用好用实《条例》赋予的法律职能,同全省人民一道,努力当好洞庭卫士,共建大美湖区。

湖南广播电台:洞庭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同是也是重要的生态经济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条例在保障湖区生活、生态和生产用水,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方面有什么举措?


钟再群:洞庭湖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湖,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洪水调蓄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对保障长江流域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作用巨大。为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增强湖区用水安全保障,《条例》主要采取了以下3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湖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洞庭湖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调整湖区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第十七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洞庭湖保护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第十八条规定:湖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湖区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第四十一条规定: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发展低水耗、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产业。

二是严格用水管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的重要指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湖区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兼顾上、下游用水需求,科学制定水量分配方案,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需要;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湖区水量分配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湖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征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需修改或调整时,应当按照方案制定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三是保障生态需水。为严格控制河湖开发强度,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所辖湖区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保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湖泊生态水位以及鱼类产卵期生态流量;当河道流量低于生态流量、湖泊水位低于生态水位时,应当采取补水、限制取水等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河道外、湖外调水;湖区市、县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水行政、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枯水期污染管控,组织编制枯水期生态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湖南日报:条例旨在保护洞庭湖资源,但同时也要推进绿色发展。请问实现湖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如何保证这些举措有效落实?

杜中华:好的,我来回答的提问。《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的公布实施,将为依法保护洞庭湖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重要引领,让洞庭湖高质量发展站上了新起点、迎来了新机遇。为实现湖区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一方面,我们将发挥好洞庭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洞庭湖盛产各种淡水鱼和虾、贝类,经济水生植物的资源也十分丰富,品种多、利用范围广、经济价值较高,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将立足临江临湖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建立湖区特有的生态产业和合理的经济结构,着力培育壮大以绿色有机为代表的特色农业,以精细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比如,大力发展绿色品牌农业、滨水产业、港口经济,积极发展与长株潭相衔接的电子信息和机械装备制造。同时,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湖区成为“两品一标”农产品的主产区,提升农业产出效益。打造特色文旅小镇,促进文旅、农旅结合,把洞庭湖区打造成精品旅游产业带。

另一方面,扎实推进示范区示范产品建设,探索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重点推进岳阳创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以构建和谐江湖关系、破解“化工围江”难题为重点,努力探索江湖协同保护治理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探索多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自身发展能力,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如何保证“保障措施”落实见效,首先我们将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夯实地方责任,严控落后过剩产能,有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其次,运用好行政和法治手段,加强岸线生态保护修复,严控岸线开发和河段利用,加大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保护力度。

谢谢。


红网:洞庭湖保护条例通过哪些规定解决“九龙治湖”问题?

曾东楼:为解决“九龙治湖”的问题,条例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是加强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定一湖四水协同治理,建立洞庭湖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二是规定河湖长制,湖区各级河湖长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洞庭湖保护相关工作。

三是确定省联合执法、市综合执法的执法机制。

四是建立洞庭湖监测信息共享与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等。

湖南教育电视台:我省蓄滞洪区在长江流域防洪保安中承担着重要作用,条例在加强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有哪些安排?

钟再群:洞庭湖蓄滞洪区是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蓄城陵矶地区超额洪水,保障荆江大堤和武汉市防洪安全的一项重要工程措施。我省洞庭湖区共有24个国家级蓄洪垸,蓄洪容积163.82亿立方米。

本条例第20条从确保蓄滞洪区功能的角度出发,要求洞庭湖蓄滞洪区的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以及其他非防洪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蓄洪要求。

洞庭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应当满足防洪设施建设管理要求,预留防洪设施建设空间和范围,确保防洪安全。

本条例第21条明确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蓄滞洪区管理与建设要求建设防洪蓄洪工程,确保堤防达标。

湖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权限,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国家级蓄滞洪区之外的蓄滞洪区,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予以公布。本省划定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人民之友:在统筹上,我们如何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洞庭湖共抓大保护合力?

杜中华:谢谢你的提问。洞庭湖保护涉及方方面面,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市州能独立做好的。需要各省直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河湖长制、村(居)民委员会职责统筹起来,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合力。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信任,湖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们发改委,我们为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作用,形成这种合力,主要严格落实好三类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中明确的“省政府领导,市县主体责任,乡镇落实,村协助”的洞庭湖保护管理机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对洞庭湖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洞庭湖与湘资沅澧四水协同治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洞庭湖保护工作。各级河湖长依法履行好洞庭湖各级河湖长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洞庭湖保护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为解决洞庭湖多头多重执法问题,省直相关部门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对湖区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等实施联合执法。湖区三市建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确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建立协同高效的执法体制。

三是严格落实跨省合作机制。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立跨省的市际联席会议机制,重点围绕组建重大项目协调对接平台、推动洞庭湖区协同治理和保护红线协同管理、强化产业协作、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强化工作交流对接,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合作。

谢谢。

法治日报:如何加强对洞庭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姚茂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洞庭湖保护条例》出台后,关键在抓好条例的实施,依法保护洞庭湖。加强对《洞庭湖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维护法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升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下步,在加强监督检查方面,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大力推进条例落实。大力加强《洞庭湖条例》的宣传贯彻,让各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清《洞庭湖保护条例》出台和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增强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围绕规划与管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发展等重点抓好法律实施,形成依法保护洞庭湖的良好氛围。

二是综合运用人大监督方式促进条例实施。条例第12条作了具体规定,省人民政府和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洞庭湖保护工作情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条例情况的监督,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三是通过组织执法检查促进条例有效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和湖区的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现和交办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洞庭湖保护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条例有效实施。坚持走群众路线,鼓励支持广大群众发挥“前沿哨所”作用,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及时收集和及时处理条例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广大人大代表特别是洞庭湖地区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利用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个岗位、对落实洞庭湖条例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通过加强对具体事、具体问题的监督,促进条例实施工作落实落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加强新闻监督,对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警示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各种问题,增强条例实施的实效性。

刘文新:谢谢五位嘉宾,谢谢媒体朋友。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杜中华出席《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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