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帆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湘发改人〔2015〕19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同意:
刘帆同志任省铁路建设办公室八级职员;
陈新林同志任省铁路建设办公室九级职员;
董引航、杨靓同志任省节能监察中心九级职员;
王勇、李微同志任省节能监察中心八级职员;
刘婧同志任省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八级职员;
朱佳妮同志任省发改委新闻信息中心八级职员;
龚杰媛、徐凯、曾滔同志任省发改委新闻信息中心九级职员。
(以上同志任职从2014年12月算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