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南)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机构遴选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5:32 【字体:

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探索城市群合作协调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根据工作安排,我委拟开展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南)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内容

1、“十三五”时期我省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环长株潭城市群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重要作用和主要成效。

2、“十四五”时期我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围绕“三高四新”战略,着力完善“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格局,研究提出新发展阶段协同共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总体构想,深入研究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方向、关键举措和政策建议。

四、相关要求

1、对我省贯彻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和全面摸底,有充分的数据和案例支撑。

2、对新时代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路径、措施、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3、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提出的措施建议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对争取国家层面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试点、重大项目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

五、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课题组研究领域必须包括区域经济。鼓励组建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素养和较高的科研实践水平,对区域经济理论与政策具有较深了解,并在前期已取得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省级及以上政策和重大课题经验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本次公开遴选的课题研究单位必须以课题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5、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六、课题经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适当的经费补助。

七、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以寄出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填写材料:课题申请单位通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nfgw.gov.cn)下载《课题研究申请书》(见附件),认真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并结合选题内容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课题研究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五份),电子版申请书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及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4、组织评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从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课题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书。

八、进度要求

1、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题,尽快启动课题研究。

2、初期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7月中旬前形成课题初期成果。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初期成果讨论评估,承担单位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研究并修改完善。

3、中期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中期成果讨论评估,承担单位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研究并修改完善。

4、最终成果: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形成最终成果。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办理结题手续。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处(邮编:410004)

 系 人:陈 诚, 联系电话:0731—89990809

电子邮箱:hnfgwdqc@ 163.com

附件:课题研究申请书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附件:课题研究申请书

长江中游城市群(湖南)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机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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