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湘发改办〔2024〕601号)等文件精神,经省直相关部门数据采集、评价测算、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并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拟推荐下列市州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怀化市、郴州市、益阳市、衡阳市。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附联系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室提出申诉复核。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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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