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条例》立法调研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5:30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一座城”理念,深入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筑牢长株潭一体化法治保障,拟开展《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条例》立法调研

二、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20万元

四、课题任务

(一)梳理评估。系统梳理国家、外省关于区域协调和一体化发展的现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实践做法,评估其成效、问题及成因等。

(二)比较研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研究国家有关上位法和外省市的发展规划立法情况并作比较分析。

(三)专题研究。聚焦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产业创新协力协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四)研讨论证。为立法调研工作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参与并协助组织开展有关研讨论证工作。

(五)形成成果。按期形成符合立法技术规范的立法调研报告,以及立项说明、立法建议稿、立法依据对照表、重点条款论证报告等成套成果,以及其他涉及长株潭一体化立法调研的相关工作。

五、申请条件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研究咨询机构、社会组织和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本项目: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当成立课题组,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的申报。课题组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课题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具有承担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经验与能力。课题组核心成员近5年内应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

2.课题组应熟悉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行政事务和立法工作。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课题或立法咨询项目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4.课题组能够投入充足、稳定的研究人员和时间保障,确保按质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于2026年91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本(一式5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选。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合格申请单位不少于三家)进行评审,综合各单位资质、报价、以往研究成果等因素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我委网站公示结果。

(三)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与其签订服务委托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0731-89990946

箱:fgwqyc@hunan.gov.cn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区域

附件:1.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申请书

             2.评审标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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