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协助开展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的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5:18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研究机构,协助我委开展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评估

二、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经费预算

不超过50万元

四、工作内容

评估工作严格对标国家批复要求,坚持点面结合、量质结合、突出改革思维等原则,主要工作包括三方面:

1.总体安排。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中期评估(于今年11月初启动),侧重查找各领域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第二阶段为2027年验收评估,对试点周期开展全面评估,侧重总结梳理改革试点成效,形成改革亮点及经验,提出试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2.评估内容。一是改革进度。以量化评估方式考察改革事项完成情况,制定具体改革事项的评估进度表,按照有关评估标准,对改革事项的完成度进行量化评分。二是改革效果。以质性评估方式,从促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四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等方面,逐项评估改革任务的落地效果。三是改革含金量。梳理总结形成一批具有湖南特色、国家所需的改革亮点及经验,并依据改革的首创性、突破性以及可复制性、可推广性,评估改革事项的含金量。

3.成果形式。第一阶段预期成果为中期评估报告+2个清单(问题清单、改革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清单);第二阶段为综合评估报告+改革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清单。

五、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拥有专业、稳定的团队配置,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具备较强研究实力,熟悉国家改革政策及部署要求,国家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评估验收工作经验较丰富。

5.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以个人或联合体名义申请。

六、具体安排

1.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于2026年11月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本(一式5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改革处,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评审:我委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合格申请单位不少于三家)进行评审,综合各单位资质、报价、以往研究成果等因素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委网站公示结果。

3.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31-89990767。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革处(邮编:410004)。

 

 

附件:1.《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评估》项目机构申请书

         2.评审标准




附件1 机构申请书.wps
附件2 评审标准.wps

关于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协助开展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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