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古丈县岩头寨钒矿土溪矿段年产50万吨原矿开采工程项目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5:11 【字体:

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湘西自治州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关于核准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古丈县岩头寨钒矿土溪矿段年产50万吨原矿开采工程项目的请示》(州发改呈〔2024234号)、项目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五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五条,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湘西自治州发展改革委、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报了核准请示,项目单位编制提交了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16122110144156),中共古丈县政法委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为低风险,建议实施。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关于古丈县岩头寨钒矿土溪矿段年产50万吨原矿开采工程项目审查意见的复函》,明确该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省应急厅出具了《关于古丈县岩头寨钒矿土溪矿段年产50万吨原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的复函》,同意该项目露天开采50万吨/年部分核准。

三、核准内容

1.同意建设古丈县岩头寨钒矿土溪矿段年产 50万吨原矿开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8-430000-04-01-992564),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磨子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形成露天开采钒矿矿石50万吨/年采矿能力,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主要建设运输道路、排土场,基建勘探、基建剥离、采矿设备购置(包括挖掘机、推土机、钻机、液压破碎机等)等采矿工程,总图运输、给排水、供电及仪表、矿山通讯及安全监测系统等辅助生产及公用设备工程。产品主要为钒矿矿石。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8671.67万元,企业自筹12671.67万元,银行贷款6000万元。

5.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住建、节能、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的建设方案进行,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风险防范相关要求。

6.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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