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7:54 【字体:

湘发改202659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关于申请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6年油气管网设施重点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由我委进行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为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建项目,符合我国天然气产业相关政策。省自然资源厅已出具关于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国土空间准入意见(湘国空准试20261)。

三、核准内容

1、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怀化-衡阳段)建设对我省意义重大,可以有效破解大湘西地区天然气“孤网运行”难题,优化全省能源消费结构,支撑沿线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意建设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项目代码:2601-430000-04-01-925089),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怀化市中方县、洪江市、溆浦县,邵阳市隆回县、新邵县、邵东市,衡阳市衡阳县、衡东县、衡南县。

3、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天然气管道全长413.6千米,起于中方分输站,止于衡阳联络压气站,管道设计压力10兆帕,管径1016毫米,新建站场5座(中方分输站、怀化分输压气站、邵阳联络压气站、衡阳西分输站、衡阳联络压气站),阀室16座。

4、项目总投资(含税)128007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自有资金占40%,银行贷款占60%

5、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7、请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度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8、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切实加强建设期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投产。

9、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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