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潜湘支线与长赣高铁长沙县㮾梨街道交叉段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08:47 【字体:

湘发改202675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关于申请潜湘支线与长赣高铁长沙县㮾梨街道交叉段管道迁改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由我委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为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不涉及永久性建设用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已出具关于《关于核准潜湘支线与长赣高铁长沙县㮾梨街道交叉段管道路由选址意见的复函》。

三、核准内容

1、为保障潜湘支线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妥善解决拟建长赣高铁与潜湘支线管道交叉形成占压问题,同意建设潜湘支线与长赣高铁长沙县㮾梨街道交叉段管道迁改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7-430000-04-01-143750),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为长沙县㮾梨街道。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潜湘支线里程QXZJ295千米+400米至QXZJ295千米+800米段管道进行迁改,新建天然气管道486米,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610毫米,原管道进行拆除处理。

4、项目总投资(含税)1310.7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招标事宜。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7、请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度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8、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切实加强建设期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投产。

9、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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