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审批沅水常德(陬市港区)至鲇鱼口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湘交规划函〔2025〕366号)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7022025XS0003S00号、省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湘重点〔2025〕228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政策精神,补齐我省水运基础设施短板,发挥沅水水运优势,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水运综合效益,构建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同意建设沅水常德(陬市港区)至鲇鱼口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为:2509-430000-04-01-615564。
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如下:
按2000吨级航道标准对沅水常德(陬市港区)至鲇鱼口213公里航道进行整治,航道标准尺度为3米×75米×55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主要工程内容为:航道疏浚约350.65万方,填槽工程约109.79万方,建设常德、汉寿、白沙3个航道处,改造跨河缆线2处,防撞加固桥梁6座,全线配布一类航标,同步建设或完善沿线航道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套建筑或设施。
三、本项目由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四、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79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筹省级水运建设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
五、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可以采取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4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七、请你厅会同项目法人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下阶段要继续优化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同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水工工程的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沅水生态和环境,把通航安全等工作落实到位。要合理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八、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九、原湖南华夏美湘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美湘公司”)实施的沅水常德至鲇鱼口2000吨级航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原项目”)核准批复已按程序废止(湘发改基础〔2025〕710号),已实施建设内容请你厅商华夏美湘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尽快完成未支付资金的支付工作,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十、请你厅牵头商华夏美湘公司,同步做好原项目施工区域清场交接、资产资料移交等衔接事项,依法依规处理好原项目遗留问题,妥善解决双方分歧,有关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十一、本项目概算需按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十二、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提出申请。
特此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