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发改价费规〔2026〕521号
HNPR-2026-02029
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女子学院:
根据《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成本价格调查队成本测算结论,现核定你校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收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一)湖南科技学院与希腊伯罗奔尼撒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培养模式为“4+0”,即学生在中方学校完成四年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中方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外方学校学士学位证书。核定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22000元/生·年。
(二)湖南女子学院与意大利拉奎拉美术学院合作举办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培养模式为“3+1”,即学生前三年在湖南女子学院学习,第四年在意大利拉奎拉美术学院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双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中方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外方学校学士学位证书。未能满足赴意方学习条件或因客观原因无法赴意方学习的学生,按照培养方案在中方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业,并在满足学历、学位发放标准的情况下获得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核定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22000元/生·年。
二、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除本通知核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收费管理
你校应当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专账,收取的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