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 索引号:430S00/2020-03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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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0-04-1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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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9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稳定制造业投资,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亲自作出部署要求。

  我省是农业大省,要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冷链物流必不可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冷链物流补短板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省委副书记乌兰多次过问和向有关部门交办。2019年9月1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副省长何报翔主持召开冷链物流发展专题会议,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冷链物流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文件。

  2019年9-12月,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上述会议精神和省领导指示要求,在开展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我省冷链物流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注重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支持方式创新,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并多次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形成了《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旨在解决我省冷链物流发展面临的冷链设施布局不合理、龙头企业带动不强、发展要素成本高等问题,进一步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促进全省冷链物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共10条。

  第1-2条,围绕解决我省冷链物流企业规模小、区域总部少、冷库未连线成网等问题,提出:一是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重点瞄准“三类500强”和全国冷链物流业20强企业,引进1-2家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壮大2-3家省级龙头企业。其中,对注册地在湖南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全国冷链物流100强企业,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是推动形成网络化布局。支持整合长株潭地区冷链资源,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布局建设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冷链物流中转基地和“最先一公里”产地预冷设施、“最后一公里”城配设施;对冷链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给予相应奖励或补助。

  第3-5条,围绕解决我省冷链物流企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滞后、车辆通行不畅等问题,提出:一是提升标准化水平。鼓励标准制定、支持标准推广、严格标准执行等。二是支持构建信息化平台。整合存量资源,开发建设冷链物流质量追溯和温控监管平台,推动建立冷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三是促进车辆通行便利化。推广先进检测技术,畅通高速通行,鼓励检查不开箱,畅通城市配送渠道及进出口检测通行。

  第6-9条,围绕解决我省冷链物流企业用电、用地、资金、税费等成本和要素保障方面的问题,提出:一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增加研发费计扣,扩大进项税抵扣,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二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预冷设施和大型冷库电费,扩大直购电范围等。三是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保障省级重大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对冷链物流按规定比例建设的配套设施参照执行工业地价,将冷链物流相关设施建设纳入省“135工程”补贴范围等。四是拓宽投融资渠道。适当增加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统筹衔接,强化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等。

  第10条,针对我省冷链物流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推动创新能力建设,激活航空、铁路、港口、公路等口岸冷链物流资源,鼓励冷链龙头企业运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引进培养冷链物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相关专业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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