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等文件精神,强化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力度,指导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助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们制定了《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十条政策措施。
二、主要特点
针对当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运营面临的重点问题、突出困难,我们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多次研究讨论,谋划提出针对性的解决举措,力求目标明确、靶向精准、措施有力,最终形成了《若干措施》。主要体现四个特点:
一是就业导向更清晰。《若干措施》围绕当前我省城镇调查失业率偏高、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等最需解决的问题,明确提出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要以就业为导向,切实为企业职工及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亟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尤其要强化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技能操作训练,切实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实训对接更精准。《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建立公共实训供需信息衔接机制,在开展公共实训计划申报时,要有效结合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要求,充分考虑传统产业和新兴行业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实训工种、时间、人次等内容。对支撑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但又暂未纳入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技能培训,要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是培训重点更突出。《若干措施》瞄准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所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鼓励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主动对接重点园区、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开发一批围绕全省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紧缺职业等相关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推动培训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满足社会、市场和企业对急需人力资源的需求。
四是运营奖惩更有力。《若干措施》坚持奖惩并举,着力激发培训活力,对实施效果好的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进行事后奖补,对工作落实得力的先进单位(团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别是在支持职业院校和单位教职工主动承担公共实训任务方面,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可按规定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在内部分配时,应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建设、运营、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十条措施意见。一是统筹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二是多渠道资金支持建设,三是开展公共实训基地运营奖补,四是扩大培训群体范围,五是培训需求对接多种行业,六是围绕需求开发更新课程,七是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八是实施有关人员激励,九是强化培训信息反馈,十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