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崀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HNPR201802050

湘发改价费〔2018650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降低崀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湖南山恒源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结合山景区运营成本等情况,经研究决定,降低山景区门票政府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景区门票(含八角寨、天一巷、辣椒峰、紫霞峒)下调为136元/人次(连续三天内有效,限游览各景点一次)

二、景区应对6周岁(不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儿童、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对6周岁(含6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60周岁(含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实行同等门票价格优惠。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景区内交通运输工具价格对上述门票优惠对象实行半价优惠。

鼓励景区结合各自特点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景区自行开展的优惠或促销活动,应当及时向我委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三、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四、景区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团体购票优惠幅度,以及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降价后的新标准从922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824        

抄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

抄送:邵阳市发改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824日印发



关于降低崀山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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