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fgw.hunan.gov.cn 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委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综合研究拟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做好全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省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等等。 

  二、机构设置 

  我委机关内设30个职能处室(办公室、规划处、法规处、综合处、改革处、投资处、外资处、地区处、农经处、基础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技处、资环处、社会处、就业处、经贸处、财金处、重大项目稽察办、支援处、价调处、商价处、价格收费管理处、洞庭湖处、湘西处、优化处、人事处、公共资源交易处、离退处、机关党委),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7个,分别是省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湖南省价格监测分析中心、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湖南省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全系统共有人员编制771人,其中行政编制331人,事业编制460人。年末实有人数734人,其中在职人员708人,离休26人。其中:委机关本级共有人员编制343人,其中行政编制26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2人。实有人员345人,其中在职人员323人,离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范围包括委本级及七个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6109.41万元,较2016年增加880.76万元,上升1.91%2017年支出总计36858.63万元,较2016年增加3006.1万元,上升8.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6109.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316.6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余,占总收入22.37%; 本年各项收入35792.79万元,占总收入77.6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31924.68万元,占总收入69.24%,事业单位事业收入3578.35万元,占总收入7.76%,经营收入156.17万元,占总收入0.34%,上级补助及其他收入133.6万元,占总收入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经费支出总计3685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0.63万元,占总支出50.82%;国防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0.02%;教育支出9812.37万元,占总支出26.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3.45万元,占总支出9.3%;医疗卫生支出327.6万元,占总支出0.8%;节能环保支出1150万元,占总支出3.12%;农林水利事务支出104.5万元,占总支出0.28%;商业服务业支出12.8万元,占总支出0.03%;住房保障支出769.9万元,占总支出2.08%;其他支出2478.38万元,占总支出6.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7942.78万元,较上年增5749.81万元,上升15.15%,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增加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1584.29万元,较上年增加5717.42万元,下降18.1%,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1249.91万元,较上年增5969.76万元,上升19.1%。主要是发展改革事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124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19.36万元,占总支出59.9%;国防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0.2%;教育支出6329.42万元,占总支出2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1.45万元,占总支出10.4%;医疗卫生支出327.6万元,占总支出1%;节能环保支出1150万元,占总支出3.7%;农林水利事务支出104.5万元,占总支出0.3%;商业服务业支出12.8万元,占总支出0.04%;住房保障支出589.9万元,占总支出1.9%;其他支出695.88万元,占总支出2.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1249.91万元,2017年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520.3万元(未包含我委负责管理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全省农网改造升级贴息专项、湘西部开发专项及其他对市县转移支付等共计227250万元),预决算之间差异9729.61万元。产生差异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经费5523.72万元,年初预算中未体现,在2017年年中下达;二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专项经费万元10404.37。三是年末有结转6198.4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4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46.81万元,占基本支出75%,公用经费4994.23万元,占基本支出2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4.0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1.6万元(预算公开数按公开统一口径未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三公”经费),节约3.81%,执行情况良好。其中: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69.3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65万元,(预算公开为70万元,年中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经报财政厅批准同意调增20万元)节约13.31%,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3.12万元,上升3.9%,主要是2017年陪同省委省政府出国出访任务增加,批次和人次增加。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18.2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31万元,节约1%,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1.78万元,上升0.5%,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大修等原因导致。 

  2017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57.4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64万元,节约4.62%,较上年决算增加17.59万元,上升10.65%j 由于国家相关部委及外省市来湘考察调研任务增加,致接待费略有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5.06万元,包括当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全部实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69.35万元,出国(境)40人次,参团25个;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8.24万元,当年无新增车辆,无车辆购置费,现有保有量69辆;公务接待费157.47万元,公务接待2068批次,接待1868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94.38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专项经费,2017年当年无新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34.38万元,主要是原物价大楼建设专项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委绩效评价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从41日至420日对我委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范围包括委本级和所属所有二级机构。评价实施了四个步骤:动员通知、现场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及整理资料归档。 

  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3.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同时按要求于630日前将评价结果在门户网上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01.21万元,比2016 年增加1087.73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按统计要求,机关运行经费指机关本级及二级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69.07万元,服务类14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31日,全委系统共有车辆6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0辆,执法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本单位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厅和财政厅相关规定的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构成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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