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17年3月15日至17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旅发委反映,并列举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电话:0731-89991012(传真);邮箱:dxxqmxk@126.com,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电话:0731-85165155(传真);邮箱:5165527@163.com,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财信大厦(邮编410015)。
省旅发委产业处,电话:0731-85604075(传真);邮箱:2933214751@qq.com,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邮编410001)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