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20年大湘西地区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5 16:17

湘发改西开〔2020175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20年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及专项实施方案,2020年继续支持大湘西地区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按照《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及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参加我省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的湖南省天然饮用水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的重点及方向,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自有建设资金基本落实,具备实施条件。

(一)产业发展示范类项目

1天然饮用水示范项目。支持天然饮用水重点企业,对依法获得采矿许可证的矿泉水生产企业和其他重点天然饮用水生产企业新建或提质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补。

2、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支持天然饮用水企业扩大再生产,更新改造生产设备,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补。

3、仓储物流配送建设项目。支持在市、县两级城市推广建设规范的天然饮用水区域性仓储物流及配送中心,提升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补。

4、产品水源地保护设施建设。对具备条件的产品水源地进行水源安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护标志、环境提质等设施建设,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补。

5、新产品开发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对中高端水、专用水产品研发、生产项目,以及产品公共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按实际投资额给予奖补。

(二)营销体系建设类项目

6、销售网点及渠道建设奖补。对上一年度按照公共品牌建设要求,建设统一规范的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网点,产品进入连锁超市、宾馆酒店、加油站、社区、车站等渠道,达到一定销售规模的给予奖补。

7、平台产品销售量奖补。对按要求使用统一的公共品牌销售产品的企业,根据实际完成销售量给予奖补。

8、整合提升奖补。支持以市县为单元,对区域内天然饮用水生产、营销、品牌等资源开展市场整合,实行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份额,对已完成整合投入运营的项目单位给予奖补。

(三)品牌营销宣传项目

9、品牌广告及宣传推广奖补。对在省会以上城市电台、电视台、网站、户外电子屏,及机场、高铁、地铁、高速公路等投放的天然饮用水品牌产品广告及宣传推广活动给予奖补,原则上由协会申报组织实施;对在地市级以下城市投放产品广告、宣传推广及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由会员企业报协会审核实施后,给予奖补。

10参展及业务培训奖补。对统一参加全国性行业会展,开展质量、标准、市场营销等专业培训给予奖补。

二、申报资料

1、市州县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

2、项目单位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及资金到位、项目进展情况等,申报天然饮用水示范项目的需提供相关单位投资完成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属县市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申报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属在长单位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并对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检查后,筛选出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报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联合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3、市州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2033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13份及申报文件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湘西地区开发和对口支援处 0731—89991001电子邮箱:13507310133@139.com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2020年大湘西地区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表

3、参加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的湖南省天然饮用水产业协会会员名单

42020年大湘西地区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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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20年大湘西地区天然饮用水公共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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