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国家林草局规财司《关于抓紧做好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1、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支持范围:以续建为主,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规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草局的要求,2023年将继续支持武陵山-雪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石漠化综合治理、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湘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等3大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退化草原修复、湿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建设规模根据各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任务剔除2022年已安排的剩余部分。
2、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工程
支持范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生态监测监管项目;纳入《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项目。
重点建设内容及标准:森林草原防灭火、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监测监管评估系统等。
二、申报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干一片、成一片的思路,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投资计划安排,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关键作用,切实提高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
在年度投资计划申报中,要重点把握好四方面原则:一是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中央明确部署的有关任务和项目,凡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予以优先申报。二是坚持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对2022年续建项目、2022年度已申报未下达中央资金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已开工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三是坚持项目质量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审查把关,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理念及专项支持方向。四是坚持“一钱多用”的原则,积极做好投资计划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国土绿化任务等其他重点任务的衔接,以及长江经济带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衔接。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有序开展拟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南》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深度,按照投资管理“五举措”和规范项目资金“十原则”要求,完成立项审批,并入省级储备库。我们将从省级储备库中审核、遴选项目申报。对拟申报的2023年新建项目,于10月10日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省林业局规财处、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审核,初审通过的我们将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国家林草局规财司、应急管理部规财司审核。
2、合理确定申报规模。请严格按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统筹考虑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可能、102项重大工程以及国土绿化等重点任务部署情况,结合项目储备情况、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分轻重缓急,合理申报年度投资计划,避免不切实际地提出投资需求,造成投资难以落实、项目难以落地的问题。鉴于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专项总规模尚未确定,建议可暂按2022年实际安排中央投资的100%-120%把握年度投资计划规模。
3、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审核。请认真履行投资计划汇总申报单位职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审核重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是否重复申报,申报投资是否符合补助标准,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手续,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是否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完备,项目是否明确了除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之外的其他资金等,并对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地正式申报文件中须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本市(州)、县(市、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否则不予受理。
4、切实加强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20号)有关规定,认真总结上一年度投资计划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充分考虑拟申报建设项目审批核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规模、计划工期等情况,认真填报2023年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附件3)。
5、尽快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申请报告。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商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科学安排、周密组织,于10月15日前联合报送2023年有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申请报告,并同步在重大项目库中推送相应项目。
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刘侃侃 0731-89991655
省林业局规财处 陈英睿 0731-85550821
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 周 杨0731-89751240
邮 箱:884581729@qq.com
附件:1.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报送工作说明
2.**专项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
3.**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4.2023年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项目前期情况审核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