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2025〕724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5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代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行为,现将《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予以印发实施。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公布的《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切实履行对代建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各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监督。各代建单位应按办法要求提升管理水平,规范代建行为,严守红线底线,促进代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监管评价办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