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规〔2026〕37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部分民营企业反映的单个充电站建设投入普遍不大、建设站点分散、投资不便于纳统、增加企业备案次数等问题,以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均由省相关部门管理的实际,为保持审批与备案管理层级一致,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全力做好高速保充电服务工作,亟需调整优化项目备案管理权限。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涉及2点,重点聚焦利企减负、权责统一。
1、聚焦企业减负,优化充换电设施项目备案服务,实行项目打捆申报,对民营企业在省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备案。
2、健全项目备案与涉路施工许可协同管理,强化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全流程监管,对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备案。